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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牛的复查

上级机关的答复,江苏是这样复查的

 
 
 
 
 
 
   

2006年3月7日,我的房子被盐城市经济开发区“暴力拆除”,一小加工厂被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无偿征用。无奈,我进行了信访。2008年7月17日盐城市市委办公室,通过江苏省省委书记信箱给予答复,答复认为“暴力拆除”我房屋和“无偿征用”我工厂“合法”。本人对答复不满,于2008年7月22日通过江苏省网上信访系统申请了复查,江苏省信访局将我的申请转到了盐城市信访局,时至今日,相关单位未予回应。为此我一直进行着信访,转眼间,我的孩子该上小学了,可有人明确告诉我,房子问题解决不了,我的孩子就上不了学。无论按原房屋,还是计划安置房我的孩子都该在聚亨路小学,我到聚亨路小学报名时,工作人员叫我到,苏果超市对面中学报名,苏果超市对面中学工作人员叫我到城南指挥部报名,最后,我在城南指挥部报了名,今天已是开学了,可我的孩子还没拿到入学通知书,这一次,再次让我见证相关单位的办事能力。为此,我要感谢盐城市委,特别是我们的市委书记赵鹏同志。

作者  | 2011-8-30 10:44:30 | 阅读(10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[置顶] 二十一世纪的“民告官”(真实版,待续)

2010-8-30 18:38:06 阅读48 评论3 302010/08 Aug30

 

行政起诉状

 


原告:李金良,男,1972年3月22日生,汉族,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新丰村二组人。       电话:83016301


 

被告: 江苏省盐城市信访局  局长  洪家宁    地址: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

        


诉讼请求:

 

1、要求被告撤销“不再受理”的决定,并受理我的信访;

2、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。

 


事实和理由:

 


因拆迁问题,本人进行了信访,几经周折,在2008年7月17日,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,通过江苏省省委书记信箱给予答复(编号107706)。在答复中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对其下属进行了毫无原则的袒护,本人对答复不满,于是在2008年7月22日,向江苏省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(编号X20080000808),江苏省信访局把我的复查申请转交盐城市信访局,2008年11月10日盐城市信访局回复说,“已经复查”。但我至今没收到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。其后本人多次催要书面材料,并要求江苏省信访局对该案进行督办,但一直无果,在我最近的一次通过江苏省信访局网上信访系统催要书面材料时,盐城市信访局作如下回复(编号:X20100001011  ): 


李金良同志: 网上来信收悉。你提出的信访事项,已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复核完毕。根据《信访条例》第三十五条关于"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"的规定,决定不再受理。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。 特此告知。

2010年5月31日

面对如此回复,我无言。故求助法律,望法律能给一公道!!!!!!

 

 

 

此致

 


亭湖区区人民法院

 

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起诉人: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年8月30日


 

作者  | 2010-8-30 18:38:06 | 阅读(48) |评论(3) | 阅读全文>>

[置顶] “所调换房”你凭啥改个名身价就涨三倍

2010-5-11 15:28:06 阅读121 评论0 112010/05 May11

 

拆迁安置双重标准,大斗进小斗出,是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敛财的绝招。国务院的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江苏省的《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都规定“产权调换”时“所调换房”评估定价,(我们习惯称“评估价”)。而盐城市的《盐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(盐政发[2005]38号)却隐去了“所调换房”这概念,推出了“安置房”新概念,并另行发文规定“安置房”的定价办法(我们习惯称“政府指导价”)。面对不公有的人选择上访,有的人选择自焚,但更多人选择忍受,我的故事就因它而起。文件出台了五年,我信访了四年。
       我是江苏盐城人。2005年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新大楼建成以后,为了改善周边环境,提高政府形象,推出了森林公园项目。森林公园项目部分用地在盐城开发区内,征地工作自然落到盐城开发区拆迁中心。本人是盐城开发区森林公园项目拆迁户之一。由于拆迁人——江苏省盐城开发区土地储备兑换中心开出的条件丰厚,我们很快就达成协议,在协议中我选择了“产权调换”。后因“所调换房”的定价问题双方产生矛盾。本人提出再协商,被盐城开发区拒绝。我估算了一下“政府指导价”要高出“评估价”三倍多,无奈之下,本人拒绝对房屋之内一加工厂的安置补偿进行进一步协商,同时拒绝腾空交付房屋。本人的“抗辩”,招来了暴力拆迁和一系报复打击。

就这样我成了一信访户,几经周折,在2008年7月17日,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,通过江苏省省委书记信箱给予答复(编号107706)。在答复中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对其下属进行了毫无原则的袒护,本人当然对答复不满,于是在2008年7月22日,向江苏省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(编号X20080000808),江苏省信访局把我的复查申请转交盐城市信访局,2008年11月10日盐城市信访局回复说,“已经复查”。但我至今没收到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。其后本人多次催要书面材料,并要求江苏省信访局对该案进行督办,江苏省信访局多次把我的信转交盐城市信访局让其自查自纠(编号分别为X20080001045,X20080001201,X20080001781,X20090000006等)但盐城市信访局均未回复,接着,江苏省信访局又对我的信访三次受理(三次受理编号分别X20090001024 ,X20090001317  ,X20090002127 ),不知什么原因三次均“受”而“不理”。

 中纪委监察部开通举报网站后,我向江苏纪委监察部门进行了效能投诉,本以为会带来转机,却引来一场闹剧。

为表重视, 江苏省信访局这次把我的信一连两封,转交盐城市信访局让其自查自纠(编号分别为X20090002567,X20090002548  )。其时为,2009年10月10日 。在收到江苏省信访局转交盐城市信访局的信后,盐城市信访局于2009年10月14日,将我的信转交盐都区信访局,盐都区信访局于2009年12月8日,以“已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复核完毕”为由“不予受理”。江苏省信访局,盐城市信访局也很快予于认可。

其后我与多方多进行了接触,各方的太度都很明确:

江苏省信访局说,按规定,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的复查答复应由中共盐城市委作出,并由盐城市委一把手签字,我们把你的申请转交,他们不复查我们没办法;

盐城市信访局说,复查肯定不会有的,但我们可向下打招呼,把你问题解决;

盐都区信访局。街道说,有盐城市委办公室的复查在,我们只好执行。

律师说,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,盐城市委是党的机关,只能信访。

我直到现在还弄不明白,“所调换房”你凭啥改个名身价就涨三倍多?

作者  | 2010-5-11 15:28:06 | 阅读(121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信访局说,省委书记信箱是“临时工”

2010-4-10 11:58:43 阅读1162 评论13 102010/04 Apr10

  “省委书记信箱中的答复不是正规的,不能申请复查。”这是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给出的最新口头回复。听了我有点晕,这不是说,省委书记信箱是“临时工”吗?

我是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的一信访户,因拆迁问题我进行了信访,几经周折,在2008年7月17日,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,通过江苏省省委书记信箱给予答复(编号107706)。在答复中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对其下属进行了毫无原则的袒护,(详见<交江苏省信访局的复查申请>).本人当然对答复不满,于是在2008年7月22日,向江苏省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(编号X20080000808),江苏省信访局把我的复查申请转交盐城市信访局,2008年11月10日盐城市信访局回复说,“已经复查”。但我至今没收到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。其后本人多次催要书面材料,并要求江苏省信访局对该案进行督办,江苏省信访局多次把我的信转交盐城市信访局让其自查自纠(编号分别为X20080001045,X20080001201,X20080001781,X20090000006等)但盐城市信访局均未回复,接着,江苏省信访局又对我的信访三次受理(三次受理编号分别X20090001024 ,X20090001317  ,X20090002127 ),不知什么原因三次均“受”而“不理”。

 中纪委监察部开通举报网站后,我向江苏纪委监察部门进行了效能投诉,本以为会带来转机,却引来一场闹剧。

为表重视, 江苏省信访局这次把我的信一连两封,转交盐城市信访局让其自查自纠(编号分别为X20090002567,X20090002548  )。其时为,2009年10月10日 。在收到江苏省信访局转交盐城市信访局的信后,盐城市信访局于2009年10月14日,将我的信转交盐都区信访局,盐都区信访局于2009年12月8日,以“已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复核完毕”为由“不予受理”。江苏省信访局,盐城市信访局也很快予于认可。

我的信访事项主要有:

1.2008年11月10日盐城市信访局回复说,“已经复查”。但我至今没收到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。

2.我要求江苏省信访局对我的信访进行督办,江苏省信访局已三次受理(三次受理编号分别X20090001024 ,X20090001317  ,X20090002127 ),法定期限早过,但一直无回复。

盐都区信访局的做法明显错误至少有三:

1.我的信访事项,盐都区信访局明显无权处理,盐都区信访局不该越权;

2.我的信访事项,至今无答复,何来“复核完毕”,盐都区信访局不该匿造事实;

3.江苏信访实行“无理终结制”, “已经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复核完毕” 的信访事项,信访人仍坚定信访的,应交由关部门作“无理”认定,盐都区信访局不该糊弄信访人。

为了有尊严的活着,为了比太阳还有光辉的公平和正义,路还是要走的。

2010年2月27日,盐都区信访局对我表示,要求我放弃讨要复查答复,对我的信访诉求将尽量解决。开头那雷人的口头答复就是该次接触给出。

2010年3月16日,相关部门开了一次联席会议,但效果不佳。

原本约定,2010年3月30日上午九点,由盐都区副区长刘源出面协调我的问题。但先是改为下午三点,后干脆延期,时间待定。

现在一好象又恢复了平静。

作者  | 2010-4-10 11:58:43 | 阅读(1162) |评论(13) | 阅读全文>>

信访备忘录(1)

2010-3-17 14:08:56 阅读131 评论0 172010/03 Mar17

 

昨天的联席会议热火朝天,但效果不佳,十几人轮番轰炸,结果只答复了一个问题,

即:损坏的物品赔偿问题,答复大意如下:

1。原房屋问题

联席会议承认2006年3月7日,拆毁我房屋是政府所为,也承认本人当时已签订协议,没办腾空交付手续。同时认定我当时无暴力行动,应视为默许;认定我不能证明原房屋内有物品,要承担举证不能责任。

2。旧八营村部内物品问题

联席会议答复,经调查:所有室内物品保存完好,无损坏;

3。机床问题

联席会议认为:机床虽在路边风餐露宿两年有于,而且无人看管,并经扒土机多次移位,但最终被我弟弟买了,(未经证实)故与拆迁人政府,与房屋所有人新丰村无关。

作者  | 2010-3-17 14:08:56 | 阅读(131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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